宁发改价格(管理)〔2023〕40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我区旅游服务业健康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景区价格监管
(一)降低景区偏高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可按有关规定采取简易程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开展价格评估,重点评估景区游客数量变化、运营成本变动、收支节余等情况,并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将景区门票定价成本严格限定在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支出,将景区内重要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全部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对游客投诉较多、价格水平较高的景区,应及时开展成本调查或监审,严格规范定价成本,降低偏高价格。
(二)落实景区门票优惠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面梳理汇总国家和自治区对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等特定群体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印发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并加强社会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相关景区在醒目位置详细公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内容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优待对象利益。
(三)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有景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以及单独收费的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和游乐项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设有通票、联票的景区,其通票、联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也应一并公示,通票、联票价格应低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景区通票、联票及景区内提供的交通运输、邮资门票、保险、讲解等配套服务项目,应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捆绑销售或强制购买。
二、规范酒店宾馆和餐饮行业价格行为
(一)建立酒店宾馆客房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各级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在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前,确定本辖区具有一定规模同时兼顾各种类型的重点酒店宾馆客房价格作为监测样本开展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旅游热点区域和大型活动场所周边地区的酒店宾馆客房价格、实际住房率等情况,主动利用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错峰出行;要强化预测预警,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监测信息。
(二)引导酒店宾馆和餐饮行业经营者合理定价。各级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商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酒店宾馆客房和餐饮价格的引导。市场监管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前,要采取市场巡查、发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向社会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相关处罚规定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方式等,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要重点防范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诱导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文化和旅游、商务部门负责指导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制定价格诚信自律公约、稳定市场价格倡议书等方式,倡导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优化停车收费政策
(一)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进行成本监审(调查),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周边城市定价水平等因素,及时调整偏高收费标准。
(二)扩大节假日免费停车范围。各地政府投资建设经营的停车场应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免费政策;商务部门负责引导商业场所经营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节假日免费停车收费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对市区内的旅游景点、公园等场所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停车免费临时优惠政策,加强对免费停车场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加快免费停车泊位周转频次。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关注景区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执行淡旺季门票价格、不执行门票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密切关注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市场动态,严厉查处酒店宾馆、餐饮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假价格比较、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停车场收费行为的监管,重点检查停车场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内容是否符合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是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是否严格履行价格承诺等,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区、市、县、所四级协同联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群众消费诉求,在旅游消费集聚地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点,对有关投诉举报和易引发舆情的线索立接立转、即接即办。建立接诉即调即赔先行赔付机制,设立先行赔付保障资金,实行小额纠纷即调即赔,提速提效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严格、快速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提高“诉转案”工作的转化率,对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积极推行12315平台ODR机制,鼓励引导更多企业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线上直接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纠纷,缩短调解时间、优化调解过程、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六、强化舆论引导监督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发声,充分借助媒体力量,积极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认真遵守价格法规政策诚实守信的经营者进行大力宣传,对投诉纠纷较多、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信用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促进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七、工作要求
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积极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是推动我区全域旅游、促进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落地见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衡阳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