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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补贴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信局 · 2025-10-30 · 阅读约 2 分钟 · 查看原文 ↗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停止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补贴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商贸局,榆林高新区、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各服务券平台签约服务机构,相关用券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发展,我局自2025年8月25日起启动了2025年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补贴券发放工作,为保证已发放的补贴券按时兑付,经研究决定,停止2025年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补贴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停止发放安排

自2025年11月7日上午10时起,全面停止发放2025年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补贴券,发券平台同步补贴券申领入口,各签约服务机构同步停止收取补贴券。

二、妥善处理已领券核销结算

(一)未使用券管理。已领取但未核销的补贴券,有效期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10时,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不予补发或延期。企业可通过原申领平台查询券面状态及使用范围。

(二)已使用券结算。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已完成服务的,签约服务机构需于2025年11月14日前按照《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暂行)》(榆政工信发〔2024〕121号)规定提交兑付申请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榆林高新区、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通过有效途径告知辖区内相关企业截止时间,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请各签约服务机构在发券停止后登录“陕企通”平台,选择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券专区→个人中心→我是服务机构→服务券兑换,在已通过中点击下载纸质资料,双面2份,无需彩印,书脊处标注“榆林市民营企业服务补贴券兑付申请书”以及机构名称装订成册,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兑付申请材料送至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于受理。

(三)签约服务机构须对兑付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吴  丹    18512832050

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刘颖斐    029-85201025

联系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266号陕西省中小

企业服务中心4层政企服务部(710100)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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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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