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咸阳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规范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管理,现就开展第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备案单位须为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2、备案单位工厂所在地、试点改造项目具体实施地均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
3、备案单位已与数字化服务商签署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且试点改造项目启动时间(以合同签订、发票开具或付款凭证最早时间为准)须在试点期(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内,合同内容须明确包含项目名称、“数字化产品/服务内容清单”(如签约时未明确,须通过签署补充协议完善,补充协议签署日期也须在试点期内)。
4、备案单位可与任一数字化服务商签订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该服务商不限于市工信局已遴选的服务商资源池入库单位,也不限于综合型服务商或场景型服务商。如该服务商非资源池入库单位,服务商须填写《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备案表》(附件2)。
二、备案流程
1、企业备案。备案单位须提供备案材料,包括:《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表》(附件1)、数字化服务合同、诊断报告、实施方案、发票(如有)、付款凭证(如有)及服务商备案表(非服务商资源池入库单位提供,资源池内服务商无需提供)等,备案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报属地县区工信部门。(市工信局后期拟建设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届时备案工作将依托平台开展)
2、县区初审。县区工信部门对辖区企业备案材料进行初审,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推荐的备案材料(电子版一份,每家企业备案材料放置在同一个压缩包)及第一批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统一报送市工信局。
3、市局审核。市工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备案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并公示,并纳入试点改造项目清单,作为过程监管、验收评测及资金奖补的依据;备案未通过的提醒整改。
三、相关事项
1、项目备案是企业申请评测验收和申报奖补前的重要工作,备案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梳理并提交备案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县区工信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指导企业签约,推动数字化改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备案等。
3、原则上,一户企业只申请一次项目备案,如企业同时开展多个项目改造,多个项目应合并一次性备案。
4、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含数字化产品/服务内容清单)、诊断报告及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详见《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全流程工作指引(暂行)》(https://gxw.xianyang.gov.cn/xwzx/tzgg/202605/t20260512_2084699.html)。
联系人:管老师 17501491210
邮箱:guansihao@vip.qq.com
附件:1、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表
附件1: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表.doc
2、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备案表
3、第一批项目备案汇总表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日
本文转载自 咸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