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咸阳高新区工信中心、咸阳经开区科创局:
按照省工信厅《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工信发〔2022〕3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及复核企业范围及标准
1.参评企业应在咸阳市内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1.拟参加评价认定和复核的企业参照《实施细则》,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申请并报送相关纸质资料。同时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于2026年4月25日前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开放。(资料要求详见附件3)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各辖区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审核、实地抽查等工作。4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拟认定及拟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附件1)、汇总备案表(附件2)及企业纸质资料(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并于4月2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过期不再受理。
3.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后,将拟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报省工信厅备案公告。
三、其他要求
1.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申报时需按照层级逐级申报,不能越级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广泛宣传,扩大企业知晓率。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照《实施细则》,严格把握评价标准和有关指标要求,精准指导,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参与评价认定企业要对照标准,如实、准确、按时填报信息和申报资料。
3.经认定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复核自评,经市工信局(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有效期内的企业需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累计两次未更新数据的企业,将取消认定或取消复核资格。企业有重大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通过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对于未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取消认定。
4.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5.相关工作事项可咨询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联系人:康倩倩 电话:32086694
附件:
1.陕西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陕西省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复核 通过汇总表
2.陕西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情况、陕西省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复核通过情况汇总备案表
3.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
4.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5.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表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6日
本文转载自 咸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