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工信发〔2023〕103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工信和财政主管部门:
为促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咸阳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25号)精神,拟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和领域
支持全市16条重点产业链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电子、能化、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和医疗器械、建材和纺织等7大支柱支柱产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领域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类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一户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取得过中省市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2.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 项目须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纳入统计部门投资统计。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实际完成投资须达到备案投资的30%(含)以上。
4. 项目为2023年5月31日前开始建设并且在2年内可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项目必须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核准或备案,土地、环评、规划等建设手续齐备。
三、申报资料
1. 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2),字数在1000字以内。
2. 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请表(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6)。
4. 附件资料。
(1)项目备案、土地、环评、规划等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纳入投资统计的说明,同时提供在投资统计库填报数据页面截图(截图带网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3年6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4)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银行入账单等相关手续复印件。
(6)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银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信和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审核后上报。各县市区(园区)工信和财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含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项目审核、汇总后推荐上报。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一式2份(须附项目汇总表,市工信局财政局各1份),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
2. 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报告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2,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县市区(园区)-XX企业-XX项目”。
3. 各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项目建设地“属地化”原则,要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格式见附件7),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附件请在市工信局网站下载)。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029-32086659
市财政局 029-33213059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
2.项目简介格式
3.项目汇总表
4.项目申请表
5.项目绩效目标表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7.申报项目实地核查书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咸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
本文转载自 咸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