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告字〔2026〕73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肆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年限 (年)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控制指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一 | 八头水库西侧、国营广坝农场长岭区二十队北侧 | 5838(合8.76亩) |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 绿地率≥15%、建筑限高≤9 米 | |||
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二 | 1946.73(合2.92亩) | 供电用地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建筑限高≤12 米 | ||||
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三 | 2626.09(合3.94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 | ||||
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五 | 8100.72(合12.15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 |
二、开发建设要求:
(一)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五的地上建(构)筑物属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竞得人负责完善报建相关手续。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号)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3)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单体、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三)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九条要求,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四)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三、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三)竞买人办理CA后实名登录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阅拍卖出让手册并申请。
报名申请起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8:30至2026年10月20日17: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00
(四)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2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及竞拍网址:
1、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一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00;
2、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00;
3、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三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10;
4、东出让2026-46号地块五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10;
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企业可依据本公告中载明的规划条件与开发建设要求,提前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提交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即可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二)本次拍卖出让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人:王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18976767729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
http://lr.hainan.gov.cn。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1日
本文转载自 东方市发改委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