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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东方市发改委 · 2026-08-24 · 阅读约 9 分钟 · 查看原文 ↗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以及《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6〕23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6年度我市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市从事有关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播电视媒体、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体育教练、运动防护师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支持省文联、省作协作为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职称评审主渠道的复函》文件要求,我局不再受理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专业类别

艺术系列受理专业类别为艺术表演、艺术创作(含文学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文物博物系列受理专业类别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和文物利用。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等系列(专业)不区分专业类别。

三、受理时间

  1. 线下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至9月15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方式一般为现场报送。在受理审核期间,为避免排队等待,请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二)线上申报操作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10月30日(需我局确认材料无误后再线上申报)。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东方市人民政府一号办公楼416室,联系电话:0898-25535488。

五、政策依据

(一)艺术系列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27号)规定执行。

1.文物博物系列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0〕191号)规定执行。

2.图书资料系列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0号)规定执行。

3.群众文化专业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1号)规定执行。

4.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琼宣通〔2026〕49号)规定执行。

5.播音主持专业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7号)规定执行。

6.体育系列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优化教练员职称评审破格政策的通知》(体人字〔2023〕607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6号)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33号)规定执行。

7.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电)、播音主持、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5〕1893号)执行。其中,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113.59.48.193:9090/)进行登记,在平台成功登记学时的,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8.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对于以评审方式申报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从取得本级职称之日起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所需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有效材料的起算时间从取得本级职称之日起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十)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十一)“双师型”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职业院校或高等院校应用型学科“双师型”岗位证明或“双师型”认定证书,方可申报。

(十二)原“海南省广播电视大奖”现已更名为“海南省广播电视大奖赛”,可对照新闻、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条件要求计为相应业绩成果。“首届海南自贸港文艺作品展演活动”评定项目比照省级文艺评奖认定(人员名单评定节目单为准)。

(十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十四)对于符合初次职称认定条件,以认定方式来申报职称的人员,可以通过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初级、中级)”进行线上申报。

六、申报和评审程序

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工作要求,本年度试行“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人员需在“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最终材料提交情况以线下申报为准。

(一)线上申报。根据《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9.10)进行实操。

单位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www.zmgrc.gov.cn)”—“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登录”—“单位注册”。

个人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www.zmgrc.gov.cn)”—“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登录”—“个人注册”。

个人填报后提交单位账号审核。单位人事部门需尽快注册单位账号,并严格审核个人提交材料,再通过单位账号上报。

(二)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要认真按照《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6)准备,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初级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具体如下: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具体如下:

1.以评审方式申报的人员

(1)《2026年度海南省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6份;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3)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证件照片1份;

(4)个人综合材料册2份。

2.以认定方式申报的人员(以海南政务服务网最新要求为准)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3份;

(2)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证件照片1份;

(3)个人综合材料册2份。

高级个人申报材料参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5〕2380号)要求提供。

申报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外,其他材料不再退还。

(三)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内容包括学历、资历、论文论著、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合规、完整。其中,对申报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审核合格和考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关表格上注明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非公有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由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

3.2026年度海南省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2026年度海南省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5.诚信承诺书

6.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适用于申报人员、报送单位)

7.报送材料相关要求(适用于报送单位)

8.2026年度海南省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9.关于报送2026年度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的报告(函)(参考格式)

10.委托评审函(参考格式)

11.破格申报推荐表

12.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单位端

13.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个人端


本文转载自 东方市发改委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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