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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江门市发改局 · 2026-05-09 · 阅读约 16 分钟 · 查看原文 ↗

图解:江门市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文本解读:江门市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江门市举行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江发改体民〔2026〕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30日

江门市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助力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1.加强土地保障。支持工业项目分期支付土地价款,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且不计利息。支持在不同用途用地之间合理进行功能转换、混合设置,试行存量土地1.5级开发,将未纳入近期出让计划的储备土地,通过一定期限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满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新型用地需求。对未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投资总额25%的国有工业用地,试行“预告登记转让”,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2.优化园区服务。提升园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园区建设指引和导则,包括升级改造的村镇工业集聚区,项目前期就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使地块方正规整,道路横平竖直,停车设施充足,景观协调优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牵头】推行商事登记“园易办”服务,设置“园区服务专员”,实行批量业务集中办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支持产业园区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人员招聘、标准制定等增值化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牵头)鼓励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闲置物业建设或改建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满足自身需求后,剩余房源可面向周边企业员工开放入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3.加强人才用工服务。开展“十城百校”城市引才推介行动,实施“聚焦重点领域产业”招聘对接计划,深化政校企联动,吸引青年人才向产业一线集聚。(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家门口就业服务圈提质增效计划,加强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建设,搭建就业信息匹配、政策宣传、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支持业绩突出的工程师直接申报中级职称,鼓励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贯通条件参与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化“园区技校”,支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培育单位开发培训课程、评价机构制定项目评价规范,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技能人才培训服务。分类提供家政托育、新兴技术、智能制造等不同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升级“侨才通”人才服务品牌,开拓一批优质的餐饮、文旅等领域特色人才服务站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4.提升融资服务质效。落实“两重”“两新”超长期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加强企业申报指导与对接服务,助力更多企业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用好“邑科贷”“政银保”等工具,重点争取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企业“积分制”等新型评价模型的专属信用贷款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对接银行、保险、担保、债券、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股贷债保担投”联动服务,进一步匹配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江门金融监管分局牵头)常态化开展融资服务,每月至少举办1场专题融资对接活动,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快推进普惠型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邑碳贷”信贷产品。(市政府办公室、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牵头)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清晰、透明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明确融资各环节费用、利率标准,推动解决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争取2026年底明示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贷款规模达到300亿元。(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牵头)

5.释放数据要素活力。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动态优化开放目录,优先推动企业登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依法依规分类开放。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拓展企业数据、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带动高质量数据采集、治理、标注等产业发展。出台《江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形成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资源目录清单,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培育发展数据经纪人、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健全数据要素产业生态。用好“一企一档”,落实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支持企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6.降低物流成本。完善干线运输网络,支持供应链企业在江门发展干线运输业务,推动干支线高效衔接,降低长途专线运输成本。依托珠西国际物流中心深化与南沙港、盐田港铁路联动,加密海铁联运班列频次。高标准推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电商快递业务发展。探索半成品物流、线边物流服务模式合作,鼓励物流企业从单纯的“运输商”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承接“原材料上线”和“半成品下线”服务。推广更换新能源货车,规划建设无人重卡、电动重货试点运营线路。出台落实《江门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应用的工作方案》,在有条件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推广无人配送车应用,提升作业效率。(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牵头)

7.加快应用场景开放创新。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动开放主业领域场景,吸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广大科研院所参与,强化场景资源开放和协同共享。(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牵头)动态发布应用场景供需清单,持续开展应用场景供需对接。探索城市低空配送安全可靠、商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快低空起降设施建设,全年建设130个起降点,有序开拓低空应用场景。(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支持企业申报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目录,用好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等方式推动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在江门率先落地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更多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引进首店超100家。(市商务局牵头)

8.促进产业链协同。搭建产业链链主与上下游企业常态化交流平台,鼓励大型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深化与广州、深圳等城市产业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大手拉小手”战略性产业集群等对接活动不少于200家次。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以产业链供应链为纽带,促进上下游企业“链式”协同转型,全年完成550家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400家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以“揭榜挂帅”方式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鼓励科技企业承担国家、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市科技局牵头)

二、强化涉企服务

9.提升涉企审批事项办理质效。推行“同意马上办、不同意上报一级”审批机制,以“审批大提速”推动“效率大提升”。(市各涉企审批单位牵头)聚焦产业需求重塑审批流程,推行“极简审批”,创新容缺办、承诺制、视频勘验等方式,推动审批服务持续迭代升级。年内新增不少于20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推广应用“江小i”政务服务智能导办系统,优化完善智能问答、线上指引等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智办能力。推动各县(市、区)24小时智慧政务大厅建设。深化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服务事项动态更新机制。鼓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延时服务,将午间延时扩至工作日全时段,并深化周六“5+X”错时服务,破解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难题。(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试点编制实施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指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10.提升企业开办退出便利化水平。统一经营主体登记材料规范、办理流程和服务标准,梳理形成经营主体注册登记要件“一张单”,实现“全市统一、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探索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智能辅助审批,打造智慧登记新模式。开展经营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规范地址信息采集。推行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保留个体工商户原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引导存量公司依法有序调整出资期限,稳步推进经营主体另册管理,提升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1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速提质建项目,完善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强化用地、区域综合评价、审批等一体联动。(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统一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验收等流程与标准,并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开工、联合验收等“一件事”。推行工业项目“完工即投产”一件事,通过合并审批流程、支持单位工程分栋分批竣工联合验收、完善监管方式等举措,将项目审批、动工和验收等建设环节与厂房装饰装修、生产设备安装等投产环节融合起来,助力工业项目早竣工、早投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景,推动“一码通查”“以图查房”、抵押权人线上查询等智慧服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推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联审批,实现工业项目“五证联发”。(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牵头)

12.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根据产业特点和需求,构建“标准+定制”的供水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供水水质、水压定期检测和公开,开展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供水可靠性。推动供水设施运维技术服务进园区,提高工业园区供水设施运维水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牵头)大力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主动服务机制,推动实现客户用电“零等待”。不断深化创新办电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扫码用电”“无界办电”“巡回办电”“临电结合”等便民服务举措,全面推广“装表工厂预装”,提升办电效率。推行“按需匹配、靶向服务”精准办电用电模式,支持依据产业集群共性需求提供定制化供电服务。(市供电局牵头)加速“三网融合”建设,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一技术标准,提升网络服务效能与稳定性。推动园区和商务楼宇提早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市通信管理建设办公室牵头)

13.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行税费申报“智能自检”,通过精准推送、智能外呼、可视化答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合规申报辅导。推行社税“镇村通”服务,实现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体化就近、便捷办理。推广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查询功能,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已享受红利账单数据。(市税务局牵头)

14.强化涉企诉求办理。深化12345热线平台“即接即办”改革,制定“首接负责制”“争议分层级裁决”“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支持企业群众多形式诉求提交及进度查询、评价,确保“即接即办、办就办好”。全面部署惠企政策服务系统,建强政策数据库,推行企业标签化管理,实现政策线上线下一体查询、精准推送与在线办理。(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优化上级补贴资金支付规则流程,建立统一流程规范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实行清单制直达管理,从县级财政直拨至企业,缩短涉企补贴资金兑付周期。(市财政局牵头)

三、完善市场体系

15.便利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支持新兴产业参照政策与行业实际申报经营范围、使用体现新兴行业特征的个性表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推动跨区域道路测试结果和牌照互认。推广智能网联汽车在无人配送、景区接驳、物流运输、智能环卫等场景的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大力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建立完善“人工智能+制造业”机制,打造一批高质量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形成智能经济新形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16.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精准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价格欺诈等突出违法行为,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开展重点行业不正当竞争治理,依法打击商业混淆和商业诋毁等破坏行业生态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持续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理隐性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严查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优化外摆设摊,引导临街店铺规范外摆。合理设置临时摆卖疏导点,引导流动商贩入场交易。利用部分公共街区和已完善用地手续的闲置地块开设特色夜市、创意市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牵头】

17.深化招标投标整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制度政策,制定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方案,完善行业配套细则。推动实行统一交易规则,提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效。鼓励招标人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市发展改革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牵头)探索“暗标”评审(隐藏投标人信息)与分散评标(专家席位化隔离),降低人为干扰。开发建设工程新系统,推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开发拓展AI辅助评标、智能文件审查、风险预警、履约追踪等智慧监管功能模块,构筑“AI智评+专家复核”协同模式,提升评标质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牵头)强化标后履约管理,构建信用履约与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干预行为记录报告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18.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强化评审核查与智慧监管,对异常低价报价立即启动审查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通过履约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函线上办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合同签订效率,鼓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落实信息公开,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线上公开。重视履约验收,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确保按期支付合同款项。(市财政局牵头)

19.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举办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对接活动,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鼓励引导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双碳实验室、省科学院江门产研院等高校、科研机构,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或“先用后转”等方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建立技术经理人梯度培养体系,培养200名以上技术经理人,加快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加强技术交易及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市科技局牵头)

20.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举办2026年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支持建设2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精准引导高质量创造。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盘活高校院所存量专利,开展5场专利转化对接活动。组织5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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