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江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
3.《广东省中试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粤发改规〔2025〕2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九条,主要涉及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的范围定义、申报与认定、管理与评价和支持措施等。
申报与认定:市科技局制定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市发展改革局制定市中试平台认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开展申报认定。认定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包括发布通知、自主申报、审核推荐、组织评审、公示发文五个程序。
市概念验证中心,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满足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一)依托主体(申请单位)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两年以上。
(二)具有明确的目标及服务方向,完善的服务、运行和质量保障机制,且项目可行性经第三方专家论证通过。
(三)具备必要的概念验证服务固定场地和设备。
(四)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
(五)已对外开展申报领域验证服务。
(六)依托主体(申请单位)在申报时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科研诚信问题。
市中试平台,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满足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一)依托主体(申请单位)应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两年以上。
(二)具备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成熟,收费标准明确,质量保障机制有效。
(三)具备必要的中试服务固定场地和设备。
(四)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其中中试平台负责人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工作,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五)已提供中试公共服务。
(六)依托主体(申请单位)在申报时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科研诚信问题。
管理与评价:经认定的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报送年度运行报告。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每3年对认定的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的建设情况和服务情况实施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期1年,整改后评价结果仍为不合格的,撤销其认定资格,并视情况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支持措施:对认定的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采取“补改投”等方式予以支持,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市概念验证中心和市中试平台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的支持。对经中试后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批量稳定生产、形成竞争优势且符合条件的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优先纳入首批次材料、首台(套)装备应用指导目录。对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搭建的试验环境、应用验证场景,优先纳入市级应用场景项目进行发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建设和实施的金融支持。
四、实施期限
《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24日止。
咨询电话:江门市科学技术局0750-8228509、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0750-327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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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