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海南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海南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海南省南渡江流域,行政区划涉及海口市、定安县、澄迈县。
(三)工程任务:通过实施堤防、护岸、疏浚、闸站等重点防洪工程措施,以及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等非工程措施,补齐流域防洪短板弱项,确保定安县、澄迈县、海口市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南渡江流域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堤防,提标加固堤防,新建护岸,新建防汛路,河道疏浚,新建、改建挡洪闸,新建排涝闸站,其中新建堤防65.07km,提标加固堤防60.60km,新建护岸12.64km,新建防汛路12.10km,疏浚河长6.95km,新建挡洪闸18座,改建挡洪闸7座,新建排涝闸站3座。
本工程匡算总投资为73.12亿元,工程总工期为39个月。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
(三)联系人:许勇顺
(四)联系电话:0898-66110100
(五)邮箱:41200906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环评单位名称: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三)联系人:刘铭雪
(四)联系电话:0371-66023172
(五)邮箱:87012060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海南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您留下个人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本文转载自 定安县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