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项目实施质效,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委托培育机构承担部分相关培育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立足吴忠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需求,主要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等三大专项工程,重点开展奶牛、肉牛产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能力提升常规班(2期,各50人)。公开遴选2家具有教育、培训职能的机构,委托其承担2026年吴忠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常规班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或跟踪服务部分培育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满3年,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相关证明材料(优先选择经过认定的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或农村实用人才基地)。
2.合规诚信经营,无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舆情事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有同时容纳60人以上的多媒体教室,配备投影仪、电脑、音响等现代教学设施;拥有稳定、合适的自有或合作共建的农业实训基地<如示范农场、产业园等>),场所防火、用电、用水等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资源保障有力,具备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课程开发能力,配备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高级职业资格,或为农业一线“土专家、田秀才”,师资队伍相对稳定、教学信誉良好。
5.熟悉吴忠市农业产业实际与农民培育需求,根据申请承担的培育任务,精准设计贴合产业需求的适配课程,有详细的课程大纲、教学计划,规范建立“一班一案”培训档案,能熟练操作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云上智农APP。
6.建立健全的培育管理制度,包括学员考勤、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管理、风险防控、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7.近3年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学员满意度达90%及以上,年均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8.自觉接受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绩效评估,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9.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可加分或优先入选(需提供印证资料):
(1)获得过省级以上农民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称号;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训课程或教材(如出版书籍、省级以上认证课件);
(3)在脱贫地区开展过定向培训且成效显著;
(4)预配项目专兼职教师队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占师资总人数30%及以上。
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
(1)培育机构申报条件和培育过程弄虚作假;
(2)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
(3)超出培育完成期限较长时间仍未能完成任务;
(4)培育资金使用严重违规或违反合同协议的,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行为;
(5)培育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等情况;
(6)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受到行政处罚。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资格审核。市农村人才和合作经营服务中心(吴忠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的机构,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对经补充完善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专家评审。市农村人才和合作经营服务中心(吴忠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遴选拟委托机构。
4.上会研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2家培训机构承担。
5.结果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任务、培训要求、资金拨付与管理等事项。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以纸质资料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地址:吴忠市农村人才和合作经营服务中心(纸质资料可快递报送);电子版报送邮箱:wzngx2008@163.com。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4.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邢莉 联系电话:0953-2022369 1869534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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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