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项目实施办法》《吴忠市预引进优秀在读学生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宁夏省民族公学,1956年更名为吴忠师范学校。2001年,吴忠师范学校、吴忠职工中专、吴忠职教中心三校合并为吴忠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更名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现有教职工424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现设文化艺术学院、人文教育学院、数字信息学院、数字商贸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农牧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学校先后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连续九年在吴忠市效能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2021年,学校被确定为自治区“双高”院校建设单位,2024年通过评价验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高等教育的战略部署,学校正在努力建设职业本科学校。
二、预引进岗位
计划预引进国内优秀在读博士15名。具体引进岗位和要求详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需求表》(附件1)。
三、预引进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得到导师或院校认可。
2.研究学科、专业领域必须与我校相关岗位需求相匹配。
3.预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在读期间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5.在就读期间无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情况。
6.必须在2028年8月份之前取得博士学位证及相应学历证书(本硕均为全日制学历)。
四、预引进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相关岗位招满即止。其中第一批次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6月20日,属一次公告分批实施。
(二)资格审核
报名学生填写《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报名审核表》(附件2),按要求提供学生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学生证、专业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经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吴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学院组织考察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线上或线下综合考察,考察内容突出实绩导向,由专家评委进行提问,根据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论文成果、获奖荣誉),依据学生回答专家评委问题情况确定考察成绩,按照学生综合表现(含在校表现以及老师和同学评价等)和考察成绩,结合所在二级学院对该生的推荐评价书面意见综合衡量,确定拟预引进人员。
(四)签约
学院与拟预引进学生签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预引进在读博士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将预引进协议送司法部门公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预引进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五)招聘入职
已签约的预引进在读博士毕业获得学位证书后,立即联系我校组织人事处,通过我校自主公开招聘方式及时入职,毕业后2年仍未入职的解除预引进协议,并追回相关费用(含违约金)。入职后在学院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五、相关待遇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报请自治区审定后,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资助至按时完成学业,根据毕业时间,可资助 1-2年。
2.根据《吴忠市预引进优秀在读学生项目实施办法》规定,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资助1-2年,至该学生博士毕业为止(不含延期毕业)。
3.对签订预引进协议且已享受资助的,通过我校自主公开招聘办理入职手续的博士一次性补助30万元。毕业在我校入职后,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型层次给予相应标准的安家费和区、市生活补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老师18995355778
张老师1819500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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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