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交函〔2024〕25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全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宁交函〔2024〕384号)文件要求,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报情况
(一)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客运企业8家,农村道路客运车辆164辆、4180座,较2022年增加32辆、1064座。共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租企业17家,出租车2519辆,较2022年减少47辆,主要为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更新迭代,已申报新能源运营补贴资金,不再申报费改税补贴资金。
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8家农村客运企业和17家出租企业,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对上报的164辆农村道路客运、2519辆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抽查审核,所有车辆证件、营运情况与实际相符,印证资料齐全。
(二)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申报条件公交车415辆,其中: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170辆,燃气城市公交延伸农村运营85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160辆。共有符合申报条件出租车66辆,其中:纯电动巡游出租车45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21辆。
针对符合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条件的415辆公交车、66辆出租车,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了抽查审核,所有车辆证件、营运情况与实际相符,印证资料齐全。
二、资金补贴标准
(一)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助标准
费改税部分继续直接发放到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经测算,2023年度运营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的平均补贴标准为655元/座,燃油燃气巡游出租车的平均补贴标准为2094元/辆。
(二)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补助标准
1.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标准。对2023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和燃气城市公交延伸农村运营主体或车辆进行支持补助,经测算,2023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车辆的补贴标准为655元/座,燃气城市公交延伸农村运营车辆补助标准为400元/座。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标准。
(1)2023和2024年度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购置按财政厅绩效目标标准要求进行补贴,同时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替换补贴政策的通知》(宁交函〔2024〕331号)政策调整内容执行。
(2)2023年度内运营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不含新购车辆)测算运营补助标准为2094元/辆。
(3)2023年度内运营的纯电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测算运营补贴标准为:6-8米约为1.0194万元/辆,8-10米约为1.5291万元/辆,10米以上约为2.0388万元/辆;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测算运营补助标准为:8-10米约为0.7645万元/辆,10米以上约为1.0194万元/辆。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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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