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保障2026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序实施,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工作安排,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回收企业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商业信誉、财务制度的回收主体,并取得相关回收资质。参照标准为:
1.已依法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2.回收电动摩托车需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能够规范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收电动自行车需具备废旧电池回收资质,能够按要求出具相关回收证明;
3.回收企业自有仓储暂存条件完善,场地功能分区清晰,配齐废旧电池防爆存储柜、专用放电设备,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对完好电池、故障电池、破损电池分区隔离存放,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符合《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实施方案》《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能够完整完成电动车闭环回收、台账登记、月度回收数据报送等工作;
4.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签署承诺函,承诺诚信参加活动,认真核实交易信息,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真实性。
(二)销售企业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商业信誉、财务制度的零售经营主体。参照标准为:
1.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经营主体;
2.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开具普通发票的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提供可追溯的进销项发票);
3.线上线下企业不限,具有服务消费者的能力;
4.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两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签署承诺函,承诺诚信参加活动,认真核实交易信息,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真实性;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参与商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承诺函(附件1);
3.回收企业网点申报表(附件2)
4.企业销售门店清单(附件3);
5.“信用中国”的企业信用报告;
6.相关回收资质资料;
7.品牌企业授权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等。
注:回收企业提供上述1、2、3、5、6项资料;销售企业提供1、2、4、5、7项资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一份、市商务局一份),逐页加盖公章。
三、申报流程
1.参与申报的市场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参与主体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2026年8月3日前反馈,正式文件随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后续批次于每月1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2.市商务局对初审通过的参与主体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列入参与活动的参与主体名单向社会发布公告。根据申报及审核情况分批次上线。
四、工作要求
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企业参与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名咨询电话
固原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0954-2088529
原州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0954-2046077
西吉县商务投资促进局 0954-3018694
隆德县工信商务局 0954-6011129
泾源县工信商务局 0954-5610929
彭阳县工信商务局 0954-7013276
附件:1.回收企业承诺函(模板)
2.销售企业承诺函(模板)
3.回收服务方式及网点申报表
4.企业销售门店清单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固原市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