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认定工作。经网上申报、项目审核、专家评审(含竞争性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江苏瑞德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储能电站工程等共5个项目拟认定为东莞市2025年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根据《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发改〔2023〕187号)、《2025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资助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专题 | 评审排名 | 申报主体 | 申报项目 | 建设地点 |
示范应用 |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瑞德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储能电站工程 | 桥头 | |
东莞生利能盈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新文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储能项目 | 石碣 | ||
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 广东涌固科技有限公司1MW/2MWh 储能项目 | 高埗 | ||
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 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3500kW/10000kWh储能电站项目 | 凤岗 | ||
东莞市康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康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寮步汽车东站1000kW/2150kwh储能电站项目 | 寮步 |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不应认定为东莞市2025年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科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电话:0769-22830978
邮政编码:523888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1日
本文转载自 东莞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