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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告

公示公告 · 来源:东莞市发改局 · 2025-05-06 · 阅读约 5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23〕17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4年新升规的规上服务业企业。

(二)2023年新升规,在2024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服务业企业。

二、资助标准

(一)2024年新升规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二)2023年新升规,且在2024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2023年新升规,在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10%(不含0%和10%),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给予0.5万元;

2.2023年新升规,在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不含20%),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给予1万元;

3.2023年新升规,在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30%(不含30%),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给予2万元;

4.2023年新升规,在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40%(不含40%),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给予3万元;

5.2023年新升规,在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50%(不含50%),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给予4万元;

6.2023年新升规,在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高于

50%(含50%),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

三、资助条件

奖励对象不包括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非首次升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服务业企业转为服务业规上企业),以及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6日)在税务、环保、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失信惩戒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四、申报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6日下午5:30。

五、申报方式

企业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陆“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进入平台;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东莞市服务业企业上规奖励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二)线下申报

申报企业可通过“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水乡除外)提交申报,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录入。

六、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3年、2024年企业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七、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奖励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明确受理流程、时限和要求等;

(二)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可于申报时间截止前登陆“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封面章及骑缝章)后,连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申报资料,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申报。申报企业也可就近选择到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水乡除外)进行线下申报。

(三)形式预审。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预审。

(四)资质审核。市发展改革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奖励要求。

(五)征求意见。市发展改革局就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申报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六)社会公示。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资助企业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发展改革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七)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发展改革局将项目申报情况及涉及财政资金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八)资金拨付。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局将市级承担资金拨付各获资助企业,镇级承担资金由各镇街(园区)按本辖区支付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八、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其他说明

(一)申报企业应规范财政资金申报及管理,并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尤其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营业收入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因无法取得联系对申报结果造成影响一律后果自负。

(三)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四)业务申报进度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空间”查询。

十、联系方式

(一)关于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问题

受理科室:市发展改革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汪小姐、邓小姐;

联系电话:22033289。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撑

联系电话:0769-12345;

咨询时间:08:30-21:00。

附件: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docx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本文转载自 东莞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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