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闽工信联服务〔2026〕6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省委金融办、人才办,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文物局、总工会,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旅发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各设区市工信局、党委宣传部、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旅游文体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行动计划
(2026—2028年)
工业是强国之本,文化是民族之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工业文化加快发展,更好发挥工业文化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赋能促进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部署,深度挖掘我省工业文化独特价值,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一体推进我省工业文化的保护传承、价值发掘、载体建设和产业培育,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提供强大的精神和文化支撑。
到2028年,新增培育50个工业文旅融合发展项目、30个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个工业博览展示空间,建成全省工业遗产遗存资源库和制造业能工巧匠高级技艺数据库,全省工业文化载体业态更加丰富,工业遗产遗存保护开发利用制度更加健全,工业文化传承弘扬基础支撑更加扎实,工业文化赋能新型工业化成效更加显著,形成以福建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为引领,以工业企业品牌、工业博览展示空间、工业遗产及工业文旅融合项目、工业教育实践基地、工业文化产业为支撑的福建特色工业文化发展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传承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围绕“555X”产业集群,组织开展彰显行业精神的大讨论或主题读书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融汇深厚的闽商文化,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表彰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遴选发布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支持编撰福建省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发展历史和福建省优秀企业发展故事或知名企业家传记等丛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福建省制造业能工巧匠高级技艺数据库,深入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持续办好全省数字工匠技能大赛、海洋经济产业职工技能竞赛等,建设高素质工匠型产业大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工信厅、总工会,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丰富工业品牌文化内涵。推进工业设计深度融入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工艺布局、市场营销等全过程,融合体现企业发展历程、技术优势、产业特色的文化内涵,赋能企业产品,服务品牌高质量发展。以工业文化设计产品、工艺美术珍品等为载体,打造“福建礼物”品牌。加强工业文旅品牌宣传,持续打响“清新福建”品牌。加快培育福建省特色优势消费品产业和优势品牌,围绕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重点领域,构建以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为主体,具有福建产业特色的消费名品名录。宣传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品牌IP,持续讲好福建品牌故事。加强福建工业品牌保护,完善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鼓励构建工业博览展示空间。立足行业特点、地方特色和时代印记,积极打造主题鲜明、内涵深厚、特色彰显的福建工业博览空间体系。坚持示范性与个性化相结合,引导工业龙头企业牵头梳理行业发展脉络,归集体现行业发展阶段的标志性图文、人物、产品、设备、场景等资料,构建回顾行业发展历程、体现行业转型路径、呈现行业发展特点、展示行业发展前景,集文化展示、技术体验、品牌传播和研学教育于一体的工业类博物馆、展览展示馆等工业博览展示空间,以图文并茂、声光电交互、沉浸式体验等方式,广泛传播行业文化核心价值,引导行业持续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四)活化利用工业遗产遗存。组织开展全省工业遗产遗存资源普查,建设工业遗产遗存资源库。制定工业遗产遗存保护开发利用制度,加强工业遗产遗存保护,明确保护开发利用等管理职责。衔接文物保护体系和历史建筑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强化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遗存管理。支持船政文化史迹等中国近代工业化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鼓励工业遗产遗存活化利用,根据工业遗产遗存类型和价值特点,立足深度挖掘、创新转化,推广“保护—传承—利用”一体化模式,加大保护修缮力度,将工业遗产和老旧厂房等标志性工业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创产业园、工业旅游目的地、研学教育场所、影视拍摄基地等多元载体,实现“遗产变资产”。支持利用三维重建、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对重点工业遗产、传统工艺、生产场景等进行数字化重构和展示。(责任单位: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文旅厅、广电局、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着力打造工业文旅融合精品。结合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支持各地开发“工业遗产探秘”“传统工艺体验”“智能制造观摩”“影视文旅场景”等工业旅游资源,培育工业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按照资源整合、“串珠成链”的原则,梳理整合各类工业文化资源,打造工业文旅精品路线。依托文化旅游节、文旅大会等各类平台,大力展示推介工业文旅融合优质产品,打造旅游消费新增长点。支持开展“工业旅游+消费场景”“工业探秘打卡”等主题活动,提升福建工业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省旅发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培育建设工业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工业文化进校园,鼓励高校开设工业设计、工艺美术等工业文化相关专业或课程,建设工业文化实训基地,着力培养具有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工匠精神等的新时代工业储备人才。强化省市县三级工匠学院体系建设,打造产业工人培育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放生产车间,设置专职或兼职职业教育岗位。支持工业园区利用工业文化资源设立“工匠讲堂”“企业家课堂”、工业教育研学基地、高校“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等载体,为学生提供教学实践和职业体验机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文旅厅、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加速推进工业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工业设计服务主体,促进工业设计服务模式升级,融合“福”文化、妈祖文化等特色文化,支持举办重点领域工业设计大赛,加强工业文化产品设计成果产业化。支持工艺美术珍品(精品)征集、展示、利用,鼓励国家、省、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建立传承创新工作室,重点保护传承泉州德化白瓷、惠安石雕,莆田木雕、古典工艺家具,福州寿山石雕、脱胎漆器,南平建阳建盏,以及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福鼎白茶等茶产业传统特色制作技艺,创新开发衍生产品。结合“文创福建”活动,开发工业文化特色文创产品,鼓励工业旅游目的地、工业园区配套建设主题文创商店、非遗工坊等,集中展销特色工业文化产品、地域文化旅游纪念品和工业IP文创衍生品,打造具有福建标识的消费载体。(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由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省工业文化有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定期会商推动全省工业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政策、产业布局、生态环保、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支持通过依法依规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功能转换等方式,盘活低效工业用地、老旧厂房发展工业文化产业。(责任单位: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大宣传弘扬力度。引导各类媒体和相关行业协会聚焦福建工业发展实践,加大对我省优秀企业家、大国工匠、八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开展工业文化主题读书活动,推荐工业文化书单,推动形成崇尚实业、尊重匠心的社会风尚。支持创作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工业题材文艺作品,开设工业文化专题栏目,录制传播工业文化音视频,丰富阅读推广与文化交流载体,构建福建工业文化全媒体传播矩阵,打造展现福建工业文化风采的“闽派”文艺精品。(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健全工业文化资源库。组织实施全省工业文化资源普查,全面掌握我省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工业文化资源情况。支持国家文化大数据福建中心建设特色工业文化资源库。推动成立福建省工业文化发展联盟,组建跨学科、多层次的工业文化专家库,为开展工业文化理论研究、政策咨询、项目培育、技能培训等提供专业支撑。(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工信厅、文旅厅、文物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做好工业文化保护传承、价值发掘、载体建设和产业培育等。统筹用好现有省级政策资金,支持我省工业文化发展。发挥省级文化类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工业文化产业投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工业文化发展提供专项融资服务。(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金融办,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健全专业人才支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工业文化相关领域,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工业文化学术研究、教育培训、经营管理、宣传推广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技术支撑团队。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支持工业文化领域高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参加人才评价,试点开展工业设计职称评定,畅通人才发展通道。(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人才办,省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文旅厅、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表:福建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表
福建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任务清单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措施 | 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按职责分工落实) |
| 1 | 传承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 围绕“555X”产业集群,组织开展彰显行业精神的大讨论或主题读书活动。表彰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建设福建省制造业能工巧匠高级技艺数据库。 | 2026年 | 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工信厅、总工会,省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
| 2 | 遴选发布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深入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持续办好全省数字工匠技能大赛、海洋经济产业职工技能竞赛等。 | 每年 | ||
| 3 | 支持编撰福建省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发展历史和福建省优秀企业发展故事或知名企业家传记等丛书。 | 2028年 | ||
| 4 | 丰富工业品牌文化内涵 | 发布“消费名品”名录,打造“福建礼物”,持续打响“清新福建”品牌,加强福建工业品牌保护。 | 每年 | 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 |
| 5 | 培育30个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推进工业设计深度融入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工艺布局、市场营销等全过程。 | 2028年 | ||
| 6 | 鼓励构建工业博览展示空间 | 引导龙头工业企业建设集文化展示、技术体验、品牌传播和研学教育于一体的工业类博物馆、展览展示馆,培育10个工业博览展示空间。 | 2028年 | 省工信厅 |
| 7 | 活化利用工业遗产遗存 | 组织开展全省工业遗产遗存资源普查,建设工业遗产遗存资源库。 | 2026年 | 省工信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文旅厅、广电局、文物局 |
| 8 | 制定工业遗产遗存保护开发利用制度。衔接文物保护体系和历史建筑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强化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遗存管理。 | 2026年 | ||
| 9 | 活化利用工业遗产遗存 | 立足深度挖掘、创新转化,鼓励工业遗产遗存活化利用。支持利用三维重建、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对重点工业遗产、传统工艺、生产场景等进行数字化重构和展示。 | 持续推进 | 省工信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文旅厅、广电局、文物局 |
| 10 | 着力打造工业文旅融合精品 | 按照资源整合、“串珠成链”的原则,梳理整合各类工业文化资源,打造工业文旅精品路线。大力展示推介工业文旅融合优质产品。支持开展“工业旅游+消费场景”“工业探秘打卡”等主题活动。 | 每年 | 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省旅发集团 |
| 11 | 新增培育50个工业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 2028年 | ||
| 12 | 培育建设工业教育实践基地 | 鼓励高校开设工业文化相关专业或课程,建设工业文化实训基地。强化工匠学院建设。鼓励企业开放生产车间,设立“工匠讲堂”“企业家课堂”等。 | 持续推进 | 省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文旅厅、总工会 |
| 13 | 加速推进工业文化产业发展 | 培育壮大工业设计服务主体。支持举办重点领域工业设计大赛。支持工艺美术珍品(精品)征集、展示、利用,鼓励国家、省、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建立传承创新工作室。 | 每年 | 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文旅厅 |
| 14 | 结合“文创福建”活动,开发工业文化特色文创产品。 | 持续推进 |
本文转载自 宁德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