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推动我市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19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及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5〕6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奖励项目类别包含工业重点(除能源企业外)节能改造、通用设备更新改造和绿色低碳管理项目等三个方面。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在宁德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三)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共四批)等相关文件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设备等。
三、申报范围、条件及标准
(一)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
1.支持范围。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工艺流程优化、能效水平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
2.申报条件。项目已列入省工信厅公布的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名单,项目完工投产并稳定运行12个月后,能够满足现场节能量的审核,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含)以上。
3.奖励标准。按项目年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准煤500元补助,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
(二)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1.支持范围。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能效对标和更新升级行动,加快退出低效用能设备,重点提升变压器、空压机、电机等通用设备能效水平。
2.申报条件。制造业企业完成总投资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一级能效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3.奖励标准。按变压器装机容量给予每千伏安50元、空压机额定功率每千瓦300元、电机额定功率每千瓦50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及300万元(不与节能改造项目叠加享受)。
(三)绿色低碳管理项目
1.支持范围。支持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2.申报条件。重点领域用能企业完成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3.奖励标准。2026年1月1日后完成二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按系统建设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完成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按系统建设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15万元奖励,奖励的资金不超过系统建设投资总额。
三、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料按下列顺序胶装成单行本。
(一)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上报材料要求
1.封面和目录;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1);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即可);
5.承诺书(附件2);
6.2026年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3);
7.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如主要设备订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
8.安装改造的主要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型号、功率、效率等主要技术参数);
9.项目建成完工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现场照片等);
10.节能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改造前正常生产一年度(或连续12个月)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年生产时间、产品年产量、年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证明资料备查;
11.节能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完工投产并稳定运行12个月的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生产时间、产品产量、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证明资料备查;
12.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二)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上报材料要求
1.封面和目录;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1);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即可);
5.承诺书(附件2);
6.2026年省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
7.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如新购设备整机及铭牌照片、安装过程照片、新购设备发票复印件、采购及安装合同复印件、低效设备拆除照片等);
8.项目建成完工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现场照片等);
9.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三)绿色低碳管理项目上报材料要求
1.封面和目录;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1);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即可);
5.承诺书(附件2);
6.2026年绿色低碳管理项目申报表(附件5);
7.企业接入端系统建设方案;
8.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如项目投资费用清单、相关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
9.项目建成完工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报告、系统数据采集图片等);
10.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申报纸质材料要求4份,分别报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市工信局、财政局。申报资料要制作成电子文档(优盘1个),应包含所有Word、Excel格式文件,非Word、Excel格式可提供照片和扫描图片,所有材料需盖章扫描成PDF版本,每个申报项目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文件名为企业全称。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申报2026年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
1.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上报项目资料,同时登陆省工信厅或市工信局官网惠企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填报要对应报送县(市、区)工信局(不能直接报送宁德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网络申报,点击2026年节能和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上传相应类别项目申报表,电子文件须与纸质上报文件内容严格一致,申报截止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2.各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查,现场核查企业所在地、项目的真实性、材料完整性,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一式2份)。同时登录省工信厅或市工信局官网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初审。2026年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实行“批次受理、审核、兑现”的机制,共分两批次申报,第一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次9月1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不再受理申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陆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2.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奖励资金,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项目申报单位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核申报企业信用情况,预防财政资金违规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资格,已获得的支持资金将全部追回。
4.因财政奖励项目资金总额有限,若项目申报奖励资金总量超过财政专项资金总额,按等比例削减分配。
5.业务咨询联系部门:市工信局节能科(电话:2870165)
附件:1.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意见表
2.承诺书
3.2026年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申报表
4.2026年省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表
5.2026年绿色低碳管理项目申报表
6.项目汇总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0日
本文转载自 宁德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