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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上云服务券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法规 · 来源:十堰市工信局 · 2026-02-10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云券申领发放程序,更好调动企业上云用云积极性,省经信厅已对《湖北省企业上云服务券实施方案》进行修订。

一、资金及来源及补贴对象:每年安排 5000 万元用于企业上云服务券,资金从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列支。补贴对象为湖北省内注册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湖北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云服务商)遴选情况:湖北省云服务供应商由省经信厅发文遴选,一年遴选一次,时效 1 年。

三、云产品分级及补贴标准:依据上云深度、难度和工信部推进企业上云导向,由低到高分为四个阶段,即:资源上云上平台、业务上云上平台、能力上云上平台、生态上云上平台。由低到高分别对应 20%、30%、40%、50%的补贴标准。上云券起兑标准为单企业每年1万元,兑付上限为单企业每年10万元。

四、申报材料:企业申领上云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云产品购置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申领时间上一年度的1月1日。发票购买方需为上云券申领企业。

(二)付款凭证。付款时间不得早于申领时间上一年度的1月1日。付款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

(三)合同。合同应明确云产品的名称及金额。合同时间应覆盖申领年度。

(四)使用记录。云产品使用截图、运行日志、相关系统数据等能证明应用全部云产品的材料。

(五)承诺函。承诺所有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加盖申领企业公章。如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须全额退回补贴金额,并进行责任追究。

五、申领流程:省经信厅负责开发维护湖北省企业上云服务券申领平台,平台唯一入口为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平台注册,勾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云服务商)及产品名称,上传申领材料。企业属地市州经信局负责审核企业申领材料,并抽取5%以上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有条件的市州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申领材料进行审计和技术核查。市州经信局应在企业提交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领平台依据审核结果和补贴标准,自动生成补贴金额。省经信厅负责汇总全省补贴数据,经省财政厅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由省财政厅拨付资金到各市州财政,由各市州财政将资金补贴给对应企业。

六、时间节点:为鼓励企业早上云、快上云,每年 5000万元的上云券申领采取先到先得的模式,按照企业提交申领材料的时间排序,领完即止。如到当年10 月 31 日仍未领完,则10月31日截止。

七、不得享受上云券补贴的情形:

(一)上一年度已享受过上云券补贴的企业。

(二)本年度已享受科技创新券、算力券等相关补贴的企业。

(三)所购云产品未完成部署应用,或无法提供云产品全部功能使用记录等相关材料的企业。

(四)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云服务商)

(五)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3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


本文转载自 十堰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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