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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蚌埠市工信局 · 2026-08-05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制造强市建设,按照《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蚌经技术〔2009〕246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蚌埠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企业年销售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我市六大新兴产业领域和六大产业集群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高于6%。

(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1.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3.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三)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2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其他相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2.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材料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    3)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根据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县、区工信部门(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各县、区工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并于8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5)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市级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

联系人:杜晓童,联系电话:2153038。

电子邮箱:kjk5317@126.com

附件:1.《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2.《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材料

4.申报企业承诺书

5.2026年度蚌埠市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2026年8月5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本文转载自 蚌埠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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