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安排市重点建设正式项目335项,总投资2670.6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0.05亿元;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预备项目113项,估算总投资924.15亿元。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以重点项目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抓手”。坚持目标导向,科学分解年度任务,合理铺排建设进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全年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调督办,切实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建立市、区及部门纵横联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存在问题分类分级协调。强化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深入项目一线,推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建设进展顺利推进。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重点项目资源要素配置,保障好重点项目的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需求,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
四、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反馈准确高效。做好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进度报送。市属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市有关单位报送;各区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局汇总后报送。请于每月1日前通过佛山市重点项目管理系统(https://zdxmgl.zgj.foshan.gov.cn)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需协调解决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建议,并将项目开工投产情况报送市重点项目工作局。
五、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按照“调研谋划一批、预备前期一批、新开工一批、续建一批、投产一批”的梯次分级、滚动管理思路,锚定市“515”战略目标,加强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谋划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示范效应好的重大项目,助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附件:佛山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佛山市重点项目工作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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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