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河源市发改局 · 2021-07-21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河发改能源函〔2021〕235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

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河源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2021〕5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不组织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

2021年度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900万千瓦,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由于存量项目规模已明显超出保障性并网规模,今年不组织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价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

二、积极推进2021年项目建设

请各县(区)加快大幅提升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积极组织和推进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对未纳入今年保障性并网范围且未采取市场化方式并网的项目,如今年底保障性并网规模仍有空间,将根据项目并网时序、“先并先得”的原则增补纳入今年保障性并网范围,如无剩余空间,优先考虑纳入2022年保障性并网范围。

三、抓紧做好2022年项目储备

请各县(区)抓紧摸清资源现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项目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建设,实现项目持续开发、有序并网。

四、加快接网工程建设

请河源供电局简化接网流程及办理手续,加快接网工程建设,对已具备接网添加的项目做到“能并尽并”,不得以项目未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或平价名单为由延缓或拒绝办理接网手续,同时进一步拓展接网消纳空间。

对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445号)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是请各县(区)加大对项目备案材料、实际建设场址等信息的核查力度,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合法性、安全性等情况的协调监管,结合实际加强屋顶光伏规范化建设,对遇到的产权多样化、安装限高、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更要加大协调力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二是请各县(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三是请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汛、防风等安全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四是请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并按月更新项目信息。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1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本文转载自 河源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