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41700007280447N/2023-0005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 名称: | 关于《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
| 主题词: |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管理办法》)。
制订《管理办法》是我市积极推进土地管理与利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要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在对潮州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上来,抢抓产业有序转移的机遇,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大项目落户潮州,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政策亮点
《管理办法》对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土地供应及事后监管等与近期产业政策、土地政策进行了充分衔接,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监管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定。
《管理办法》从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用地供应、产业项目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制订了五章三十七条措施。
(一)建立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机制,并简化了市级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的认定程序。项目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释义并对照产业目录,对符合条件要求认定的产业项目,按照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向市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启动市级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程序。
(二)降低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根据土地评估市场价格、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土地市场状况等情况,经认定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的70%综合确定,且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如该优先发展产业项目对应上级关于土地出让价格方面有更加优惠的政策,则适用其规定。
(三)规范土地供应流程。实施土地供应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的认定方案、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竞买资格条件及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等,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案。
(四)强化产业发展监管。明确监管机制、监管协议的内容和收回建设用地的情形。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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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