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41700007280447N/2023-0003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 名称: | 潮州市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达标单位名单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27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2020〕62号)精神,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我局通过初评摸底、创建实施、核查评价等程序,目前共有27家市直单位初评符合国家、省创建基本要求,拟向省申报“节约型机关”单位,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资环科)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2219929
地址:湘桥区新洋路华信大厦9层13号房
附件:潮州市获评2022年“节约型机关”单位名单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潮州市获评2022年“节约型机关”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 |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 |
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 | |
中共潮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中共潮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中共潮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 |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 |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 |
潮州市金融工作局 | |
潮州市信访局 | |
潮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潮州市财政局 | |
潮州市总工会 |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潮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
潮州市民政局 | |
潮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 |
潮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
潮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
中共潮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 |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中共潮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 | |
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潮州市统计局 | |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
本文转载自 潮州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