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发改价格函〔2023〕73 号
各县(区)发改委、江南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开发区经发局、九华山风景区发展规划处,国网池州供电公司、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3〕13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227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责任分工的通知》(池政办秘〔2023〕54 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池市监办〔2023〕96号)要求,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压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缴支持对象
我市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缓缴内容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缓缴期限3-6个月,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缓缴申请表》。
四、申请方式
企业自行前往供水(电、气)企业营业大厅或登录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供水(电、气)企业网站,领取或下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缓缴申请表》,按要求填报后连同相关材料向供水(电、气)企业提交申请。供水(电、气)企业在收到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反馈申请企业。
五、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供水(电、气)企业应当在接到本通知后,主动将通知内容及附表在营业大厅、网站等公开公示,主动做好宣传解释、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2.各县(区)、管委会发改部门及市供水(电、气)企业要于每月25日前将缓缴政策执行情况(累计缓交金额及户数)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焦茗;联系电话:2819721,电子邮箱: 2495122833@qq.com)。
附件: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缓缴申请表
2.XX县(区)水电气费用缓缴落实情况表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缓缴申请表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 |
企业住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缓缴费用类型 | □自来水费 □电费 □天然气费 | ||
申请缓缴 期限 (3-6个月)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申请理由 | 因我企业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纳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现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办理延期缴费。 | ||
承诺事项 | 1. 我企业对上述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2. 所缓缴费用将在约定缓缴期限届满后的次月完成补缴。 | ||
企业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XX县(区)水电气费用缓缴落实情况表
自来水费 | 电费 | 天然气费 | |||
缓缴金额 | 户数 | 缓缴金额 | 户数 | 缓缴金额 | 户数 |
注:填写累计数
本文转载自 池州市发改委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