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引导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3〕8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5〕5号)要求, 现就开展汕尾市2023、2024年度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在汕尾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于2023、2024年度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申报。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奖励资金申报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将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PDF)于10月21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做好政策宣贯。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落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应申报、尽申报”,用好用足奖励政策,同时做好政策宣贯,引导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三)做好跟踪监管。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奖励企业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汕尾市2023、2024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1.汕尾市2023、2024年度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企业汇总表.xls
附件2.汕尾市2023、2024年度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指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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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