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汕尾市先进制造业企业持续加大投资、稳定增长,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做强做大先进制造业产业堆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3〕8 号) 、《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汕工信函〔2023〕1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汕尾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奖励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申请本项资金奖励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完成注册并在汕尾市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符合国家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范畴。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以下条件的,相应给予奖励:
(一)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亿元,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三)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请汕尾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奖励政策,做好相关企业的通知和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项目申报征集。项目申报按照《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先进制造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财务报表等,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按要求排序统一装订成册(A4纸双面胶装印制),并在材料封面、相关表格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项目审核推荐。汕尾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本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由汕尾高新区、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附相关部门证明或说明材料)、承诺函,以及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详见申报指南)于7月24日前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3〕8 号)
2.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汕工信函〔2023〕195号)
3.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 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汕工信〔2024〕89号)
4.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申请表
5.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汇总表
6.2024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7.2024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项目申报承诺书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吕兴尧、林楚越,3376711)
附件:
附件1.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4.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5.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汇总表.docx
附件6.2024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docx.docx
附件7.2024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docx
本文转载自 汕尾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