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汕尾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汕工信函〔2023〕439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按照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投资奖励资金由市政府按规定用途统筹用于支持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现就我市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测算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汕尾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项目单位为制造业企业,其主营业务须为制造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且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
(三)测算项目符合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引进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四)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完成总投资须5亿元以上,且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总投资额3亿元以上。
(五)项目不存在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项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土地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不存在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的情形。
(六)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
(七)市政府明确的其他条件。
二、测算项目申报评审材料
(一)测算项目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项目合规性,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书。
(二)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明确项目所属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范围的具体集群,以及项目单位是否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及其具体类别。
(三)测算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测算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测算项目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施工许可等必要审批(审查)手续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完备手续(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需企业做出说明)。
(五)具备与所申报项目相关合规的用地和规划选址文件(以下复印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1)若项目建设租赁厂房的,提供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2)若项目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3)若项目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六)项目按规定申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相关材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
(七)测算项目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包含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在内的专项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发票等)。测算项目建设现场施工进度、厂房、设备(含铭牌)等照片、付款凭证、购置合同等;申请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发票的开票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设备以海关进口报关单时间为准。
(八)测算项目单位有关其主营业务及是否为制造业、经营活动情况及是否正常、财务状况及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有关情况说明材料。
(九)市政府明确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真实、规范、完整、清晰,统一采用A4纸彩色双面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 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字样。设备铭牌与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彩色,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留档原件备查3份、应当报送市级主管部门纸质材料2份(含电子版、PDF统一刻U盘各1份,专项审计报告原件1份)。
三、测算项目评审遴选流程
市工信局印发项目评审遴选通知→项目主体制作申报材料按时上报→专家现场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核对项目申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抽查复核测算项目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四、申报评审材料上报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落实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统筹督促本地区发改、工信、财政和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学习宣贯工作,严肃对待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评审遴选,加强项目评审监督,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
(二)抓紧组织项目申报。根据省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投资奖励资金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将不安排预算。请你们严格按照工作指引抓紧组织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材料(U盘等存储设备),连同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和绩效目标于4月30日前按规定程序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上报的测算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抓紧组织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2025年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围绕投资奖励资金使用范围评审遴选后予以事后奖励。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要严格规定掌握评审遴选标准和规范资金项目审核流程。
五、组织项目评审遴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进驻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评审,重点核对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及其按规定纳入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情况,企业(项目主体)做好以下准备:
(一)会议室。能够容纳10人左右。
(二)项目评审遴选资料的全部原件供专家组查对,复印件三份(按顺序整理成册)。
(三)签字笔和草稿纸。
(四)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在评审现场。
六、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经评审成为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测算项目后,无论项目最终是否成为支持项目,项目主体均需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配合省市绩效、检查、审计、清算等工作,自觉履行测算项目的各项义务。
(二)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根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投资奖励资金实行台账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于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前,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格式见附件7-1)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实施期满后根据测算项目的“十四五”期间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清算,对未按规定完成投资的纳入台帐管理的支持项目,其所获取的投资奖励资金,市财政将按照省财政要求予以清算收回,具体清算办法按省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汇总表
3.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表
4.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汇总表
5.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承诺书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
7.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 日
(联系人:李杰伟、曾泽钦;电话:3361336)
附件:
附件1: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 .xls
附件2: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4: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pdf
附件7:(汕工信函〔2023〕439 号)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本文转载自 汕尾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