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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应急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江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落实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江门市工信局 · 2026-06-08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开平营业管理部、恩平营业管理部,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材料函〔2026〕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各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新会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2025年已确定的老旧装置清单(附件1),建立2025年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附件2),督促指导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工作目标,进度安排等。请于6月15日前将更新改造工作台账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度更新改造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保于2029年10月份前完成更新改造任务。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通知》有关要求,自2027年起每年滚动开展摸底调查,并组织对新摸排出的老旧装置进行评估,于当年5月15日前将老旧装置清单,更新改造工作台账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对经评估不需要更新改造的老旧装置每3年开展一次复核,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清单内不需要更新改造的老旧装置于2028年前完成复核,实施更新改造装置的首次复核时间为改造完成后的第6年。

附件:1.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清单

2.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落实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材料函〔2026〕22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坚华,电话:3279717;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赵德竹,电话:3276622;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赖耀宗,电话:3502045;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陈俊斌,电话:3279699;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联系人:周韵,电话:3166520;市国资委联系人:李国强,电话:3937509;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理应,电话:3168275)


附件:

附件1: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清单.xls

附件2: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xls

附件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落实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pdf


本文转载自 江门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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