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质增效,根据《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5〕3号)有关要求,现面向已纳入我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的产品,公开征集一批“小快轻准”的优选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已发布的“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中,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性价比高、易于复制推广的数字化产品,形成优选产品清单。
二、清单设置
本次征集的优选产品,经审核通过后将纳入“优选产品清单”进行管理。该清单将作为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的优选版,重点支持有一定数字化基础的中小企业通过应用单款优选产品进行改造优化提升。
三、征集条件
(一)产品提供单位须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或纳入其“1+1+N”产业生态联合体的生态合作伙伴(集成服务企业、数字化软硬件企业)。
(二)申报产品已纳入我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合法使用许可授权,成熟稳定,具备规模化推广基础。
(三)场景覆盖优。申报产品应覆盖《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中不少于3个约束性数字化经营应用场景,能够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并支撑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达到二级(规范级)及以上水平。
(四)实施部署优。申报的数字化产品须符合“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要求,实施周期短,运维门槛低,可快速部署应用。
(五)产品价格优。申报产品应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机制公开透明,收费模式灵活合理,具有较高性价比。试点期间,产品整体价格及最高入库价不高于20万元,其中订阅制产品年费不高于6万元/年。
四、申报材料
数字化牵引单位应根据要求填报并上传《优选产品推荐说明》(见附件)。推荐说明须按照模板要求完整填写,并附相应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请整合为PDF文档上传)。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各数字化牵引单位须于2026年4月12日24时前,登录“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平台”,在“优选产品”页面从已入库数字化产品中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产品,在线填写优选产品推荐理由,上传推荐说明,完成提名推荐。每家数字化牵引单位可提名不超过2款产品(含生态合作伙伴产品)参选。申报材料应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图像清晰。后续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常态化开展,不再另行通知。
(二)初审复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产品进行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形成优选产品清单。
(三)公示与发布。通过评审的优选产品清单将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发布。
六、有关要求
(一)推荐提名的数字化牵引单位应体现“牵引能力优”的特性,应积极聚合合作伙伴(数字化软硬件企业)资源,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原则上应已推动不少于5家中小企业在“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平台”提交试点企业征集申请。
(二)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应严格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对提名产品的真实性、先进性、价格竞争力进行把关,确保推荐的优选产品好用、不贵、易推广。产品提供单位如发生重大信息变更或经营异常等情况,须及时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报备。
(三)产品提供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凡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质量低下、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产品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出数字化产品清单并予以公告。
(四)入选优选产品清单的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优先向试点企业推荐,并在相关对接活动、宣传推广中重点支持。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入选的优选产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对优选产品清单进行优化和调整。
附件:优选产品推荐说明(模板)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永结,3279722)
附件:
本文转载自 江门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