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补充申报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江门市工信局 · 2026-03-09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增加中小企业的获得感,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附件1)精神,现就补充申报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日期

在2023年10月11日—2025年9月6日之间启动、实施并完成的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广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行业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与牵引单位、集成服务企业、软硬件企业等一方或多方签订数字化改造的项目均在补充申报范围内。合同需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和服务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

三、项目奖补范围

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核定投入费用(省级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大模型一体机、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不包括实施费、定制费、培训费、维保费等相关支出,不含税。

四、有关要求

(一)补充申报试点项目所使用的数字化产品不在现有清单内的,须于2026年3月23日前参照《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第六批江门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5〕45号,附件2)要求完成申报。

(二)补充申报试点项目未通过项目征集审核的,须于2026年4月3日前通过“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线上审核和推荐工作,无需提交线下推荐函。

(三)补充申报试点项目的入库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4月17日之前通过“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24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提交推荐函。

此前发布的《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4〕11号)、《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5〕6号)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

2.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第六批江门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的通知

(江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5〕45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9日

(联系人:李明奇,联系电话:3279819)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第六批江门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5〕45 号).zip


本文转载自 江门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