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精准对接服务我市工业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助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开展11月份“一对一”企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地点
江门市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区(地址:江门市双碳实验室2座3楼)
二、服务安排
日期 | 服务事项 | 企业服务人员 |
11月10日 14:30-17:30 | 收集中小企业对政策诉求,现场解答政策疑问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科长陈振华 |
11月11日 14:30-17:30 | 融资政策宣讲:《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实施方案》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副科长梁业旺 |
11月12日 14:30-17:30 | 专精特新贷款贴息政策介绍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冯嘉雯 |
11月13日 14:30-17:30 | 技术改造政策咨询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博士瞿川 |
11月14日 14:30-17:30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介绍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曾磊鑫 |
11月17日 14:30-17:30 | 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政策咨询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四级主任科员胡莹冰 |
11月18日 14:30-17:30 |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小巨人”企业申报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二级主任科员林社锡 |
三、工作要求
开展“一对一”企业服务活动将有效帮助企业用好政策,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将本通知下发到属地工业企业,确保应知尽知,并组织好企业参加服务活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5日
(联系人:梁燕霞,电话:13802610680)
本文转载自 江门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