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和第一批工业遗产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6〕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第六批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历史、科技、艺术、社会价值的工业遗存,包括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推荐要求。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掘本地工业遗产,指导申报单位做好申报推荐工作。阳西县作为“县直报省、省直达县”试点县,推荐数量不超过1家(可直报至省工信厅,同时发一份至我局备案)。
(三)申报条件。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见证了本行业在中国、广东省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工业化进程具有显著的推进作用。
2. 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技术或工艺具有创新性、重要性或独特性。对行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影响。
3. 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变迁具有重要影响。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工业精神、生产制度或企业文化。反映了工业生产及其相关社区生活的时代特性和社会风貌。
4. 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工业生产或生活设施构成的工业景观具较强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四)申报程序
1. 发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区相关单位申报。
2. 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遗产所有权人)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通知下方的“申报”后进入申报页面,规范填写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填毕后从系统导出并加盖企业章、所在地人民政府章,扫描重新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如未登录,申报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3. 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对拟推荐项目排序并填写《广东省工业遗产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 2026 年 3 月 2日前报我局进行审核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函推荐第六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试点县可直报至省)。
4. 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申报项目资料,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5. 公布。根据审核和实地核查结果,确定第六批广东省工业遗产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名单。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业遗产情况的摸查工作,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实地核查申报遗产真实情况,确保推荐质量,切实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和第一批工业遗产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6〕7 号)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8日
(联系人:林梓锐、梁尚校,0662-3418223)
附件:
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6]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和第一批工业遗产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本文转载自 阳江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