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各市政、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阳江铁塔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45号)、《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 15-190-202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信软〔2020〕96 号)和《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千兆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工信通〔2023〕46 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适用,有效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绿色节能,避免重复建设,便于施工和维护,加快推进我市网络强市建设,促进我市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阳江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光纤到户、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下称“建设项目”)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及内容
我市范围内各类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应当配套的建设项目,应依规配套建设光纤到户、5G基站、室内分布(覆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通信设施(私人自建住宅除外)。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二、实施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建(构)筑物内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线、配线设施、5G基站和室内分布(覆盖)系统等所需的电信间、设备间、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等通信设施,以及电源、天线位置、天面空间等通信设施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移动通信配套设施及室内发布系统建设与“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同步实施,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一)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15-190-2020)对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进行设计,在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咨询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技术指导意见。
(二)建设项目审图阶段。施工审查机构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 15 -190-2020)的规定,并结合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建筑物5G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并联指导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5G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光纤到户、5G基站、室内分布(覆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通信设施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委托经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光纤到户、5G基站、室内分布(覆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通信设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文件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审批流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可实施告知承诺制。
三、保障措施
(一)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事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移动通基站配套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发现建设单位在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规定行为的,责令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二)阳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纳入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施工图审机构开展新建建筑物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配套及图纸审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本文转载自 阳江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