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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公示公告 · 来源:阳江市工信局 · 2023-03-20 · 阅读约 6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以下简称“省3号文”)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主要支持在阳江市内登记注册且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二)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三)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照省3号文要求执行。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入库申报。按照省3号文要求,2024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设备事后奖励项目入库要求的项目完工时间确定为2022年7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入选项目库。

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企业集团、中央及省驻本市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县(市、区)项目申报。入库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交完工评价材料和入库申报材料。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电话:020-88696500)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二)严格项目初审推荐

1.项目单位应注重提交的申请材料质量,申请材料的内容及编排除满足省3号文要求外,还须满足附件2的要求。

2.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来的完工评价材料和申报材料后,对照省3号文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核查项目现场及相关材料原件,对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注意核对项目材料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投资额和实际建设地等是否与项目备案证一致,征求属地统计局(项目纳入技改投资统计)、生态环境局(是否属于“环保不良企业”)和应急管理局(是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有关部门意见,并进入“信用中国(广东)”等相关网站查询,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拟推荐申报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再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已履行征询程序并附上党组会意见。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积极配合开展。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15日前正式行文连同入库项目汇总表(省3号文附件8)和资金绩效目标表(省3号文附件9)各一式一份,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和完工评价材料各一式六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将不再受理。完工评价材料和申报材料要求企业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项目评审入库。2024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入库。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可入库。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阳工信通〔2023〕28号).pdf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6日

(联系人:陈洪博,联系电话:3428289)


本文转载自 阳江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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