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邯郸金融监管分局各监管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级支行,市粮油储备集团、市粮油贸易集团: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冀粮粮储﹝2024﹞4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秋粮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秋粮收购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抓好秋粮收购,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增强抓好秋粮收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秋粮收购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发挥市场作用,持续激发多元主体购销活力
要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理念,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和手段,推动形成主体多元、购销踊跃、流通顺畅的粮食市场良好局面。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在改善环境、优化政策、搭建平台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仓容、资金、设备、人员等要素保障,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提高各类主体入市收购积极性。要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推动区域间粮食高效顺畅流通。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要加强与铁路、公路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科学安排运输计划,着力提升粮食流通效率。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
三、落实调控政策,全力保障农民顺畅售粮
要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会商研判,及时掌握粮食生产形势和市场走势,提前谋划针对性举措,掌握工作主动,及早发现并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调控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好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积极入市、均衡有序购销。要加强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一体推进粮源调度、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市场调控和保供稳价合力。
四、优化服务举措,着力提升工作质量水平
要践行宗旨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举措,抓好收购现场、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等服务,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要督促收购库点落实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仪器设备“持证上岗”要求,做好装卸指引、过磅称重、质量检验、款账清算等工作,让农民卖“明白粮”;推广预约收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农民售粮,让农民卖“舒心粮”。要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指导,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五代”服务,助农减损增收。要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绿色优储、减损降耗。
五、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底线
要充分考虑秋粮生产形势、市场走势以及雨雪等极端天气等多种因素,综合评估对收购工作的影响,提前研究应对举措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粮食收购、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等工作,满足农民售粮需求,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影响。要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布检测结果,指导粮食企业开展收购,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要搞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引导,密切跟踪粮食热点舆情态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完善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
六、强化执法监管,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要严格落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围绕粮食收购质量检验、称重计量、售粮款支付和质价政策执行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四不两直”突击检查、信息化穿透式监管等手段,不断提高监管质效。要充分发挥12315、12325热线“前哨”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线索移送办理机制,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持续优化信息化监管系统省级平台功能,不断深化粮库系统应用,深入开展粮库远程巡查,实现人防、技防的有机融合。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邯郸市财政局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
邯郸监管分局
2024年10月28日
本文转载自 邯郸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