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与科技局、肇庆新区科创工贸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1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 年版)》和《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 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不含税,下同)的30%给予奖励,其中成套装备最低奖补90万元,单台装备最低奖补45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首批次合同金额最低奖补30万元。
二、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流程
此次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信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时间截止于6月2日18:00时前,未在规定时间登陆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库,同时请务必于6月3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九份、电子版一份)报当地县级工信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经初审同意推荐函,连同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八份、电子版一份)、《2026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务必于6月4日12:00时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电子科)。
(二)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落实。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1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焦慧婷,电话:2268981,电子邮箱:zqsgxj_zbdzk@zhaoqing.gov.cn)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6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2026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本文转载自 肇庆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