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公示公告 · 来源:肇庆市工信局 · 2025-04-18 · 阅读约 10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5〕12号,以下简称《省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式、申报材料要求

(一)支持范围

1.支持在广东省肇庆市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肇庆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2.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3.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不支持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技改金融政策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见《肇庆市开展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1.设备奖励方式:按照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发展方向,选取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遴选不超过90个设备奖励项目纳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技改金融政策,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技改金融政策。

2.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省通知》中须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的要求,申报技改金融支持方式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设备奖励方式,以便核算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评审项目是否已完工。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征集

1.网上申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成功提交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2.材料递件。通过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的项目,从“数字工信”平台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整理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初审推荐

1.严把项目审核关。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料审查、部门函询、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核查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证及其变更资料是否真实合规、项目投资是否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申请奖励的设备有关票据是否在备案证建设期内、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是否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等情况。

2.及时上报推荐项目情况。初审情况及推荐项目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5月21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并按要求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连同项目汇总表(附件3)、初审推荐表(附件4)在2025年5月23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并对项目情况、申报手续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通过材料审核的项目进入财务审计环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进行修改补充。

(四)财务审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开展财务专项审计,核算项目投入。

(五)项目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财务审计的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含完工评价),采取资料审查、会议评审和现场核查等方式核查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形成评审意见。设备奖励项目竞争性评审分数低于60分的不纳入项目库。

(六)入库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拟定入库计划,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按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示。

(七)资金拨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际下达预算规模、入库项目数量等因素拟订项目计划,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同意后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并由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

三、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承担单位

1.获得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妥善整理、保管财务及成果方面的原始凭证资料,并自觉配合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及资料。

2.项目承担单位须对报送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于已获得资金支持但存在拒不配合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情形的项目承担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把该企业列入特别关注名单,从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和不推荐该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内的资金项目。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

1.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对申报项目开展财务审计,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审计等业务的专业资质,按投入核算规则核定项目投入,对财务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出具违规的财务审计报告,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依法追究责任。

2.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协助开展项目评审、做好资料收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对违反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评审专家组

1.参与现场评审的技术专家负责核定《设备购置明细表》对应的实物,对实物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要求进行评价。参与现场评审的财务专家负责审核项目投入对应的合同、发票等合法票据、付款凭证等支出凭证,核实投入是否已转固,对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逐台核算设备符合奖励范围的新设备购置额。

2.现场评审专家组应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作出评审意见,签订承诺书。因专家组未履职尽责,导致虚假申报项目应发现而未被发现的,将移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在评审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出具推荐函。对存在“吃拿卡要”、违规干预或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工作人员,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五、其他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原则上应独立自主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肇庆市开展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3.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

4.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初审推荐表

5.肇庆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李正廉;联系电话:0758-2237449)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5〕12号).7z

附件2: 肇庆市开展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7z

附件3: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初审推荐表(县区工信部门填写).xls

附件5:肇庆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docx


本文转载自 肇庆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