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代建局,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通信设施迁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通信设施,是指组成公用通信网络系统的所有设施,包括通信线路、通信基站、通信设备、通信配套设施和通信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通信设施。
二、通信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阻止或者妨碍通信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不得破坏通信设施,不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或者迁移他人的通信设施。确有必要改动、拆除或者迁移的,应当事先征得通信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应当以不降低原有通信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标准。所需费用和损失由提出改动、拆除、迁移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辖区内城市更新改造和其他征地拆迁项目的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复建工作,做到“提前谋划、先建后拆”,迁改提出单位需把通信设施迁改赔补费用纳入项目费用,严格执行《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粤府令第256号)第四十一条,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信设施迁改工程预算,以成本补偿原则给予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对历史原因造成建设通信设施缺少报建文件的参照上述原则给予补偿。
五、新建、改建、扩建和整治道路需迁移、改建地下管线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通知产权单位或肇庆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并告知迁移或者改建的设计要求,具体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通信设施产权单位要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配合做好通信设施迁改的规划、设计和复建工作。
六、改动、拆除或者迁移通信设施补偿方式可采用“实物还建”或者“费用补偿”。采用“实物还建”应当以不降低原有通信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标准,提高标准建设所增加的费用由原产权单位自行承担。
七、管线在项目改迁或改建竣工后,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管线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所需档案资料及电子文件。
八、擅自改动、拆除或者迁移他人的通信设施按《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第五十四条处罚。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本文转载自 肇庆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