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
按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数量要求
贷款贴息省工信厅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分配我市9个名额,各县区和凤泉湖名额分配数量如下:潮安区5个,饶平县1个,湘桥区2个,凤泉湖1个。
各县区和凤泉湖在以上推荐项目名额的基础上可多推荐1个项目作为候补项目(候补项目需在推荐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企业申报。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辖区内项目库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同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申报工作,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入库。
(二)加强审核把关。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按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实,在申报资料的复印件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印章。
(三)择优推荐上报。一是贷款贴息项目请推荐单位按照附件1中项目入库评审标准要求以及有关要求,择优上报,于2024年7月19日前正式行文以及《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推荐表》(附件6)、《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7),连同项目申报材料送我局(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二是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请县区及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 或 http://210.76.82.21/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申报截止日期不得晚于正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时间。三是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推荐上报项目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四)评审入库。贷款贴息项目市工信局将按照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抽取一定比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有关要求
(一)请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等负责,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情况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项目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3号)中规定的合规经营要求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25号)的有关规定。
(四)请各项目单位及时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 或 http://210.76.82.21/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按要求线上填报。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各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附件:
1.潮州市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工作指引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表
5.企业贷款情况明细表
6.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推荐表
7.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绩效目标申报表
8.项目库申报书封面
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电话:2120086)
附件:附件.zip
本文转载自 潮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