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2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企业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同时,按照粤工信规字〔2019〕6号、粤工信规字〔2019〕5号和《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企业申报的指导服务力度,做好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二、加大审核力度。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是建设完善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推荐范围”要求,加大审核力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范围的符合性负责,择优推荐服务能力强、业绩好、能代表我省形象的平台基地。
三、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可推荐示范平台、示范基地不超过2个(其中1个为备选,请在推荐文备注),可多推荐1个针对港澳台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示范基地。若推荐数量超过省允许的推荐数量,我局将择优推荐给省工信厅。对2017-2019年认定的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均已到期),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6号或粤工信规字〔2019〕5号有关规定的,可继续申报且不计入新推荐数量。
四、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基地行文附上汇总表和平台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和电子版于11月14日前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联系电话:2120086)。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29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粤工信服务函[2022]2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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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