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现组织遴选一批数字化牵引单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
面向纺织服装、塑胶、五金制造、食品加工4个细分行业,择优遴选一批有意愿、有能力的数字化牵引单位。以牵引单位为引领,牵头组建“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第一个“1”为牵引单位;第二个“1”为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电信运营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N”为产业生态企业,如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链式”高效转型。
牵引单位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供应链龙头企业”(以商业订单为重要牵引,在特定行业领域有产业号召力、有强烈的供应链数字化提升意愿、能够辐射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的制造业骨干企业);二是“产业链牵引企业”(具有较深行业制造知识和服务经验、较强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的细分行业平台型企业,包括从制造业企业衍生的工业服务平台或深耕制造业的第三方产业链平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申报“供应链龙头企业”的单位应为在揭阳市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二)申报单位有较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能力、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须在所申报行业中有成功的数字化服务案例,能够提供稳定完善的本地服务。
(三)申报单位具备打造产品样板的能力,申报单位及生态联合体伙伴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覆盖“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关键环节。
(四)同一细分行业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个;同一单位不能牵头超过1个细分行业,不能参与超过2个产业生态联合体。
(五)优先支持揭阳市入选2022年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或2019年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项目单位。
(六)不支持列入“上云上平台”服务商负面评价名单的企业申报牵头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入选牵引单位须签订承诺书,明确数字化任务目标,并承诺在试点服务期间配合我局开展中期评估,我局将根据中期评估结果调整工作任务目标。
(二)入选牵引单位应重点开发并完善产品,在申报成功后5个月内至少完成一个数字化产品通过评审,否则将取消牵引单位资格。
(三)数字化产品清单采用动态评审方式,产品成熟一个评审一个,产品纳入清单评审前必须完成一个样板项目(即产品的第一个落地项目),通过市工信局评审后方可进入产品清单。
(四)入选牵引单位需派出专家配合工信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前诊断、改后评估等工作。
(五)入选牵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且改造完成后其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依据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按验收时已发布的最新版本执行)。
(六)“1+1+N”产业生态联合体中的“1+1”形成绑定关系,在牵引单位入选后,第二个“1”不可变更,“N”可进行动态变更,变更时须履行备案手续。
四、申报材料
(一)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表。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
(三)申报单位及产业生态联合体伙伴数字化产品服务清单,以及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国家信创产品证明。
(四)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3年税收完税证明、本地服务团队证明(如有,请提供加盖本市人社局公章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或本市长期办公场所证明,或本市实施的项目合同等)。
(五)项目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发票、系统截图等)。
(六)产业生态联合体伙伴清单及其营业执照(加盖印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与产业生态联合体伙伴的合作机制及合同等。
(八)申报单位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九)其他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依据模板填写申报资料,汇编成册(A4纸张双面、胶装),加盖骑缝章,一式六份,连同电子档,于2024年2月19日17:30前报送至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与信息化科。纸质资料可EMS邮寄,地址:揭阳市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606室;联系人:吴浩帆,王硕;联系电话:0663-876823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y8768232@163.com)。
(二)资料审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
(三)专家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
(四)公示确认
拟入选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在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布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表
2.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
3.产业生态联合体名单
4.产业生态联合体数字化产品列表
5.主要项目案例列表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
本文转载自 揭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