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 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指南、财务信息、综合管理、政府工作年度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3楼。邮编:516003。电话:0752-2808361。
二、主动公开事项表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 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 相关发文科室负责,法规科督促办理。 | ||
其他政策 | 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其他政策文件 | 办公室牵头,相关发文科室配合。 | |||
价格政策 | 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价格政策文件 | 办公室牵头,相关发文科室配合。 | |||
政策解读 | 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解读 | 相关发文科室负责,法规科督促办理。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分类、获取方式、工作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国家、省、市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办公室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本单位领导分工 | 人事科 | |
机构职能 | 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人事科 | |||
通知公告 | 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通知公告 | 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领导活动、工作动态信息 | 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 |||
业务工作 | 权责清单 | 本单位权责清单 | 法规科牵头 | ||
行政许可事项 | 本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 法规科牵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相关科室配合。 | |||
行政许可结果 | 本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相关科室负责,法规科督促办理。 | |||
行政处罚 | 本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相关科室负责,法规科督促办理。 | |||
规划 | 本单位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规划综合科、投资和重点项目科、社会科、产业科、基础设施科等相关科室。 | |||
计划 | 本单位制定的各类计划及相关政策 | 规划综合科、投资和重点项目科、社会科、产业科、基础设施科等相关科室。 | |||
重点项目 | 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投资与重点项目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 |||
办事指南 | 链接到广东政务服务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上服务窗口) | 办公室 | |||
财务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办公室 | ||
“三公”经费 | 本单位年度“三公”经费信息 | 办公室 | |||
政府采购 | 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办公室 | |||
综合管理 | 建议提案办理 | 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法规科 | ||
人事任免 | 局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职务职级任免信息 | 人事科 |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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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