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同意印发的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17]24号)规定,鉴于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发布的我市2019年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7.8%,已达到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联动机制发放我市2019年6月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市截至2019年6月底统计在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发放标准
按联动机制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我市2019年6月份应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
(一)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7 元/人˙月。
(二)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9 元/人˙月。
三、资金来源
(一)本次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当地政府保障。所发补贴要注明“价格临时补贴”。
(二)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可从当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支,或由地方财政预算另行安排。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市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是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具体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联动机制的要求,及时将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各县(市、区)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由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分别对口报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汇总当地情况于2019年8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发展改革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 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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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