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更好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市落实落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
二、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用江门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公布,提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查询的便捷性及准入事项办理的可预期性。对于许可准入事项,要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及时将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的一一对应,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具体条件、申请要件、有关要求一次性明确告知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落实机制。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市场准入全流程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依托省效能评估平台定期对各级行政主体办事流程、服务渠道、审批途径、监管手段、制度宣传保障力度等进行评估监测,实现“以评促改”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推动破除隐性壁垒,提高市场准入效能。健全市场准入效能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联动,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五、健全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和归集机制。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定期排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结果、“互联网+督查”等渠道,对掌握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进行归集,对违规事实清晰或已查实案例,及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局。建立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机制,市发展改革局在江门12345平台设置市场准入意见反馈渠道,接受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反映涉市场准入问题。及时汇总整理问题线索,包括国家、省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责任单位需将处理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局。
六、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机制。建立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于成因复杂、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地方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对国家、省相关部门、市级执法部门发现、经营主体反映且核实属实,而本地区、本部门未填报的,市发展改革局视情况予以通报。
七、健全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如执行中遇到问题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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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