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开发园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参与试点改造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海洋装备、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三个试点行业(以下简称“试点行业”),具备数字化改造意愿的中小企业。
按照试点行业规上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中小企业“愿改尽改”原则,鼓励我市试点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加。优先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拥有市级及以上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等相关荣誉、资质的企业。
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中央财政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二、基本条件
1.试点企业须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划型为中小微型企业(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可登录 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在线自测)。
2.试点企业有明确的数字化改造意愿与实施需求,承诺试点期内(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实际生产经营地,实施并完成数字化改造、投入使用。且改造完成后,根据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3.试点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能积极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评测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参与相关培训、供需对接及宣传推广活动。
三、支持政策
对工信部批复之日(2025年9月7日)起两年内实施,符合条件、列入试点范围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先改后补、分批申报、退坡奖补”原则,在改造完成、已正常使用并通过评测验收后,对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改造投入的50%,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分别给予不超过40万元/家、60万元/家、100万元/家补助。
改造投入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生产管控、产品设计、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软件购置、一次性实施服务(含咨询、诊断等)和云服务(含租赁、算力等)支出,以及购置项目中所应用的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
本次为预征集,具体内容以相关“申报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
本次征集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企业须填写《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于2026年5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属地工信部门,电子材料(含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步发送至属地邮箱,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所属地区—所属试点行业—企业全称”。
各地工信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汇总表》(附件2),于5月29日前盖章推荐至市工信局(企业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同步报送)。
市工信局将根据预征集情况,择时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相关企业和项目实施动态管理。
市工信局联系方式:信息化发展处 季昌龙,85098810,Lhrhc.gxj@nantong.gov.cn
各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海安市工信局:88859930,hafgwxxk@126.com
如皋市工信局:87652997,rgxxhk@163.com
如东县工信局:81996293,15251366368@sina.cn
启东市工信局:80799020,15996620657@qidong.gov.cn
崇川区工信局:89088564,675625803@qq.com
通州区工信局:86548785,1374317506@qq.com
海门区工信局:69933616,hmrgzncyk@163.com
开发区经发局:83596561,ntkfqxnc@163.com
苏锡通园区经发局:89196932,642179729@qq.com
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86978017,2303878931@qq.com
附件:1.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报表
2.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汇总表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1日
本文转载自 南通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