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属园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规〔2026〕12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南通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要求。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相关评价标准(附件1)。
二、评价(复核)对象
(一)评价对象:2026年度自愿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二)复核对象:2023年度经省工信厅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无需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自动延长三年)。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填报。申报企业自愿登录国家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去申报”模块参与自评,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以压缩包形式上传)。2023年度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选择“去复核”模块进行相关数据填报填写和材料上传。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地工信部门根据有关评价标准,负责对辖区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经确认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汇总行文报送市工信局。
(三)动态管理。经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登录培育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更新工作。在同一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积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走访调研,辅导企业做好评价工作,做好答疑解惑;严格审核把关,开展实地核查或抽查工作,确保申报企业质量。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线上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各地于6月29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名单(附件3)及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0513-85216363
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海安市:88859935
如皋市:87281826
如东县:81996299
启东市:68959502
崇川区:89088566
通州区:86548153
海门区:82111701
开发区:85980192
苏锡通:89196932
通州湾:81680108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0日
本文转载自 南通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