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启动2024年度科学决策咨询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科学决策咨询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年度科技发展目标任务,主要支持科技管理等方面调查、分析和研究,为推动遵义市科技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第一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赤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方案研究
围绕遵义市氧化铝工业发展所需,摸清赤泥治理及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现状,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结合遵义实际提出技术路径,为推进赤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以及科技支撑铝材料产业发展等提供决策参考。
(二)锰渣无害化利用技术方案研究
摸清遵义市锰产业现状、锰渣治理及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现状,就锰产业发展、锰渣治理与利用等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结合遵义实际提出技术路径,为推进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以及科技支撑锰产业发展等提供决策参考。
(三)氟化工产业技术路径分析及实现
了解遵义市氟化工产业现状,摸清产业链上关键技术需求,初步提出氟化工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议,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供决策参考。
(四)全社会研发投入分析研究
针对遵义市全社会研发投入进行分析研究,查找短板弱项,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遵义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五)遵义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以市(州)、县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重点,对遵义市、县域科技创新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短板弱项,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围绕科技创新工作趋势结合遵义实际,对遵义市、县域提升指标、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等提出对策建议、实施路径。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填报申报书、提供附件材料。申报单位盖章提交至各县(区、市)工业和科技部门。各县(区、市)工业和科技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确保推荐的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予以受理。
三、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科技创新和服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等基础条件。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将合作协议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协议应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申请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需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用于证明资质、条件和水平。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半年。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7:00截止,请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地址: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654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7613267),逾期不再受理。
2024年6月3日
本文转载自 遵义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