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遵义市“十星民营企业”评选表扬工作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查,拟推荐朱国军等15名企业家为遵义市“优秀民营企业家·领航之星”人选,拟推荐宋玉等12名企业家为遵义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科技之星”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5月14日,名单如下:
一、遵义市“优秀民营企业家·领航之星”人选名单
1.朱国军,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总经理;
2.王纯陆,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中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3.胡常青,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4.黄国明,贵州鑫智鹏高新铝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5.万东海,贵州航天新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企业实控人;
6.吴德礼,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7.张和贵,贵州贵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8.穆伦勇,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水市岔角煤矿公司董事长;
9.刘得章,贵州清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10.刘亦锦,贵州裕沛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11.黄正乾,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2.郑传玖,遵义市神曲乐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3.丁远怀,贵州钓鱼台国宾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14.张占俊,贵州爽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5.应旭辉,贵州润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遵义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科技之星”人选名单
1.宋 玉,贵州万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刘 伟,贵州欧瑞欣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殷少良,贵州凯宏汇达冷却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4.苏 黎,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5.杜 平,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6.胡仕华,贵州航锐航空精密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7.任 明,贵州贤俊龙彩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8.张圣贵,贵州四季常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9.王德斌,贵州红赤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0.张 勇,贵州艺森源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11.刘 骞,贵州精立航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2.邓正刚,贵州火焰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与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联系。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2号楼;联系电话:0851-27613248。
2024年5月9日
本文转载自 遵义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