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涉企服务行为,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响“效率阳江、服务阳江、诚信阳江”营商环境品牌,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企业服务、监管执法等四个方面,制定《阳江市涉企服务负面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阳江市涉企服务负面清单
事项类别 | 主要措施 | 禁止行为 |
政策落实 | 政策落实阳光规范,不得变通走样 |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
落实涉企重大政策时搞“一刀切”,在政策执行中“前紧后松”“宽严不一”,滥用自由裁量权 | ||
漠视企业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置之不理、推卸责任 | ||
政策调整和执行前未与企业充分沟通 | ||
涉企政策一视同仁,不得设置壁垒 | 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证照办理、融资贷款、减税降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和验收等方面,违规设置(实施)或者变相设置(实施)限制性、歧视性政策措施,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
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 | ||
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 | ||
限制企业迁移和注销 | ||
对外地商品服务或外地经营者采取歧视性措施 | ||
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妨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
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 ||
对外资企业实行歧视性措施 | ||
政务服务 | 为企服务首问负责,不得态度冷漠 | 在办理涉企政务服务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
不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一件事一次办等制度,不落实“一窗通办、马上办、帮办代办”等规定,服务态度冷漠 | ||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开透明,不得层层设槛 | 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擅自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导致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 | |
把“倡导”“引导”事项变相转为“必须”事项 | ||
系统不联通、数据不共享导致办证难办事难 | ||
企业服务 | 合同承诺积极兑现,不得失信于企 | “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合同不履行、承诺不兑现,违规干预企业经济纠纷 |
随意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保证金等账款,或者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 ||
涉企诉求有需必应,不得推诿扯皮 | 在涉企服务中敷衍塞责,漠视服务对象合理诉求 | |
对于市场主体通过12345热线、信访等反映问题或者投诉举报事项,拖沓办理、不办理、敷衍塞责,或者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举报者,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 ||
政商交往亲清有度,不得吃拿卡要 | 利用职权索取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和形式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 |
违规借用企业钱款,或者变相占用其房屋、车辆等 | ||
违规在企业任职或兼职取酬、违规入股,或者要求企业摊派或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 ||
违规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无息或低息借款、放贷收息 | ||
默许、纵容、包庇亲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 ||
监管执法 | 执法监管公正合理,不得任性随意 | 随意性或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人情’执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粗暴执法、外包执法 |
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向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 | ||
涉企收费依法依规,不得额外增负 | 对企业违规收费、乱罚超罚、以罚代管、一事多罚,乱摊派、乱募捐 | |
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等类似活动,或借机收费、变相收费 | ||
为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其接受中介服务,不接受就找各种理由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 | ||
涉企案件审慎办理,不得超越权限 | 在处理涉企案件时,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设备、账户或资金,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
查办涉企案件,需企业协助调查的,侵犯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 ||
随意限制民营企业家自由 | ||
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或拖延立案、搞变通限制立案 |
各市场主体如有反映上述负面清单事项,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或通过阳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专栏( http://www.yangjiang.gov.cn/hdjlpt#/)进行留言投诉。投诉人要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诉材料应真实具体。
本文转载自 阳江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